前 言
本文件按照GB/T1.1一2020《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: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》的规定起草。本文件代替GB17167—2006《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》,与GB17167一2006相比,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,主要技术变化如下:a)更改了标准适用范围(见第1章,2006年版的第1章);b)更改了“能源计量器具”“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”的术语和定义(见3.1、3.3,2006年版的3.1、3.2);c)更改了能源的种类和计量范围(见4.1,2006年版的4.1);更改了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原则(见4.2,2006年版的4.2);e)更改了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率要求(见4.3,2006年版的4.3.5);f)更改了能源计量器具的准确度等级要求,增加了能源计量器具的最大允许误差要求(见4.4,2006 年版的4.3.8、4.3.9、4.3.10);g)更改了能源计量器具的管理要求(见第5章,2006年版的第5章)。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。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。本文件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。本文件于1997年首次发布,2006年第一次修订,本次为第二次修订。